5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吴浈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浈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浈先后利用担任江西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局长、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药品审批、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1.1106万元。被告人吴浈在2009年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以及2017年至2018年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吴浈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浈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吴浈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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