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复制链接]

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5-30 13: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曲靖朋友,赢取金币兑换话费、礼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4日至12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专题学习2次,总支、支部学习5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12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其他政策法规。二是制定了《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总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2019年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3月29日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三是建立民族团结微信群和各支部微信群,在群中发布学习的内容和资料,方便大家随时学习。今年以来先后在微信群中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法规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专题学习资料,供干部职工学习。

2.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后续工作跟进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已收到市委巡察办的工作材料转办单,市民宗委将提请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二是3月8日市民宗委召开了公墓启动使用专题会议,会议决定在市伊斯兰教协会设立“曲靖市回民殡葬服务处”,负责回族公墓的管理和回民殡葬服务事宜,计划年底前公墓正式投入使用。

3.关于“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曲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截至3月底,共争取下达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734万元,重点安排第三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省级示范点,目前选点工作已经结束并已上报省民宗委备案,将逐步启动示范点建设工程。二是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坚持脱贫攻坚和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重点实施第三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省级示范点46个、市县级示范点若干,以示范创建工程为抓手,坚决打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三是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驻村干部调整,下派1名科级领导干部任会泽县新街回族乡瓦岗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市民宗委引进曲靖红眼鸟农业有限公司的“罗次庄园”山药种植项目,扶持贫困户发展山药种植,给予每亩800元种植成本补助,采取“农户+公司”的合作模式发展山药产业,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四是配合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完成2017年度市级民族专项资金1500万元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五是启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对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进行统计。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议事制度不健全,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党组对《市民宗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细则》《党组会、委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机构改革完成后印发实施。今后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将提交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形成集体决定后报市委统战部批准实施。

2.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1月28日召开了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7日召开了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份以来,各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不断加强痕迹管理,规范各党支部活动,提升党内组织生活水平。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主题党日作为教育党员的重要载体,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佩戴党徽、交纳党费、学雷锋志愿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勇当先锋”专题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政治性,不断提高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主阵地。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干部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组织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要求班子成员和人事干部要熟悉《条例》和《办法》的具体内容,做到懂规矩、懂章法、懂流程。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不规范的问题,4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下一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履行程序,坚决照章办事,保管好各项归档材料。三是机构改革后市民宗委将启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同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工作,探索建立干部合理流动的常态化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督促处级领导落实有关规定,按要求上报了2018年个人事项报告、述学报告、述法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二是在领导分工文件中明确了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所有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市民宗委考勤、请销假、外出请示报告等管理制度,树立民族宗教部门的良好形象。

2.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的联系,今年以来与纪检组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分别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网上祭奠英烈等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了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2019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研判会上,邀请纪检组领导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三是认真落实《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今年以来,有2名干部向单位报告了婚丧事宜,经党组审核批准后按要求向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进行了报备。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拟调整成立市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结合市民宗委工作特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初稿,下一步待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后再修改完善,由党组书记与各科室签订。三是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学习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违规违纪的通报进行了传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开展了廉政谈话。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新的公务接待,财务、财产、车辆管理,考勤、请销假、外出请示报告等规章制度。二是认真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核查,无具体依据的,按要求予以清退。巡察整改过程中,清退了违规发放的行车里程补助1200元和应休未休工资报酬4270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3100002;电子邮箱:258601876@qq.com;邮政信箱: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78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巡察整改办公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