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风景,叫文明!
有一种精神,叫创文!
有一种向往,叫文明家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交警先行,
砥砺奋进,步履不停!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围绕“做文明市民、建美丽家园、创文明城市”这一主题,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环境。
整治重点
(一)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等违法行为;
(二)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随意横穿道路;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行驶;
(六)货运车辆、三轮车辆违反禁令通行;
如何整治?
整治交通秩序 改善通行环境
查处交通违法陋习
通过执勤交警现场查处、调取视频监控、跟踪巡检等方式,依法严厉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行为。
紧盯重点路段、时段、车辆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规范通行秩序。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注册登记、牌证核发、通行管控等政策措施。按照《曲靖市中心城区九类车辆入城通行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货运车辆、三轮车严格管控,严查是否有入城通行证、是否按规定时段或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排查堵点乱点
排查城市交通堵点、乱点,对堵点乱点治理做到近期有方法、远期有措施。
开展部门联动 形成整治合力
积极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交通部门、住建部门协作配合,针对城市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综合整治。发挥执勤民警、骑警作用,主动发现警情、精准打击违法、快速排除拥堵。
增设交通设施 完善标志标识
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及隔离设施。排查中心城市标志、标线、标牌,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更换,不完善的及时增设;对主要街道,没有中心隔离的要实施隔离,有条件的要实施机非隔离,减少通行横向干扰;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做好城市道路与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指路信息的配合衔接,确保指路标志设置层次清晰、系统,传递信息明确、连续。
校园周边再发力
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在交通流量大,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校园门口完善红绿灯、减速带,增设交通警示标志、标识;上、放学高峰时段,加派警力指挥疏导,进一步规范接送车辆的停放管理,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文明城市,是响亮的城市品牌,是宝贵的无形资产,是全体市民共同的心愿。当前,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攻坚期,交通出行作为其中重要一环,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宣传先行、重点整治、热情服务、创新勤务等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之风,为全市“创文”添砖加瓦!
在这场关乎你我的文明城市创建中
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
唯有大家齐头并进
才能让我们的曲靖城
更加文明、和谐、美丽
曲靖公安交警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