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深入介绍和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我省于日前印发《意见》。
《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指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4个方面,按5美、5大行动、16项工作、34项主要任务指标进行工作部署。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五美”的目标,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五最”的要求,用这样的框架来谱写好美丽中国建设云南篇章。
从主要任务指标看,《意见》聚焦涵养生态美、创建环境美、提升城市美、塑造乡村美、展现山水美等“五美”,锁定34项主要任务指标。从重点工作看,《意见》明确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大管控、城乡环境大提升、国土山川大绿化、污染防治大攻坚、生产生活方式大转变等5大行动,开展16项重点工作。从保障措施看,《意见》强调,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每一个州(市)、每一个部门都是一块拼图,务必确立更高目标、树立“最美”情怀,坚决落实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宣传引导,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细化落实。
总体来看,《意见》主要具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紧扣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国最美丽省份的目标,对标对表国家下达的任务,既瞄准了目前全国排位最好的省份,又兼顾了我省现状和今后实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以“最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我省已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县城建设等文件进行衔接,突出“美”的内涵,补齐“美”的短板。(记者 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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