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
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此,2018年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对全国338个县(市、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督导认定检查。3月15日,教育部网站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拟认定的
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其中,云南省23个县(市、区)拟入选。
云南省(23个)
曲靖市:陆良县 富源县
保山市:施甸县
昭通市:昭阳区 巧家县 永善县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西盟佤族自治县
临沧市:镇康县 沧源佤族自治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武定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屏边苗族自治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 广南县 富宁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 福贡县
杨峥 摄
缩小校际差距
缩小城乡差距
缩小区域差距
办好每一所学校
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点赞加油!
杨峥 摄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及要求为:
入学机会
1.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
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保障机制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
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
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
杨峥 摄
教师队伍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
绩效工资制度。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
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
定期交流制度。
4.落实
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质量与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
开齐开足课程。
2.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小学、初中学生
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4.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5.中小学生过重的
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杨峥 摄
如何表彰?
各省(区、市)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给予表彰奖励。
督导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教育部不予认定,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认定后连续三年(非常情况除外)不能达到本办法标准的县,教育部撤消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