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不给对方一点教训怎显我“英雄本色”?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也让警察蜀黍们很伤脑筋~
现实生活中
很多人以为的打架是这样的
▼
▼或者是这样的
▼其实,打架是这样的
▼而打架的结果往往是这样的
执法机构门前打人 不拘还了得
12月11日,格宜派出所接110指令:一女子在格宜法庭门口被他人殴打。接警后,格宜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受害人李某娥与违法嫌疑人王某喜属夫妻,系龙场镇五里村委会人,夫妻双方于11日到格宜法庭起诉离婚。庭审结束后,王某喜要求前妻李某娥回家看望孩子,李某娥当场拒绝,遂遭到王某喜拳打脚踢。
了解情况后,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王某喜对自己在执法机关门口殴打前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王某喜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欠债不还 还打人
7人涉嫌寻衅滋事被拘
12月9日,乐丰派出所接110指令:在宣威市乐丰乡乐丰村委会新农村,孔某勇报称,其因要账与朱某俊引发纠纷,现对方找人欲打他,请出警处置。
乐丰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迅速出警调查取证,并将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朱某俊、冯某、刘某豪、代某彪、陈某贵、朱某富、徐某雄7人带到乐丰派出所调查询问。经查,朱某俊差孔某勇5000元钱, 12月9日,朱某俊与前来要钱的孔某勇发生口角,后朱某俊往喊来6人到孔某勇家恐吓孔某勇,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俊、冯某、刘某豪、代某彪、陈某贵、朱某富、徐某雄7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不同程度的罚款处罚(刘某豪、徐某雄因未满18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你对父母不仁 公安机关对你不义
12月7日,来宾派出所接到宣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宣威市来宾街道新田村委会河西村路口,陈某俊被其儿子陈某有殴打,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到报警后,来宾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陈某有因家庭琐事,辱骂其84岁的父亲陈某俊,并用拳头、木棒打殴打致使陈某俊的腿部外伤出血。后来宾派出所及时将陈某俊送往来宾街道新田卫生所进行包扎伤口,并对陈某有进行抓捕,陈某有知道有人报案,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逃离现场。
12月12日,来宾派出所再次组织人员到新田村委会对陈某有抓捕,陈某有被民警抓获后,对其殴打其父亲84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陈某有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500元的罚款。
劝君莫动手 动手就拘留
近日,西泽派出所查处1起因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行政案件,将2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对辖区群众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教育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12月5日,宣威市西泽乡新房村委会普鲁租村民洪某贵打电话到西泽派出所报称:洪某国家因路与其发生吵打,请查处。
接警后,西泽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西泽乡新房村委会普鲁租村民洪某贵与洪某国系家族中堂叔侄关系,双方因道路地点纠纷于当日上午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洪某贵之妻何某花与洪某国之妻符某群二人发生肢体冲突,互相厮打,导致双方轻微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何某花与符某群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邻里吵打 双双被据
12月4日,秦某到宛水派出所报案称:“其因要砍家门口树枝,邻居杨某武与其发生吵打,杨某武还用拿石块去砸其家的防盗门致防盗门损坏,价值1500元人民币,请求派出所查处”
宛水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将涉案人员杨某武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秦某、杨某武均如实陈述以上违法事实。
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杨某武被依法行政拘留八日,不予执行(由于杨某武已满七十周岁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并责令杨某武赔偿秦某家的防盗门1500元人民币。
“高手”过招,过完被拘
田坝镇7人“比武”被拘留
11月16日,田坝镇田坝村委会龙德村浦某许,因未征得同村黄某阶同意便在黄某阶家屋前用车装猪,后两人发生吵打,吵打过程黄某阶胸部、背部,浦某许的脚指头不同程度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打架双方黄某阶、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和三日的处罚。
12月2日,宣威市田坝镇土木村委会土木村吕某雄与其妻子黄某合因同老人分土地的事发生口角,双方厮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打架双方吕某雄、黄某合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12月4日,宣威市田坝镇石坝村委会绿阴塘村周某苏,因其孙子在家门前玩剪刀,便对其孙子进行批评,后被其儿媳王某翠听到,王某翠便认为婆婆周某苏是在骂她,随后双方发生争吵,最终两人大打出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周某苏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王某翠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四日(由于王某翠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12月4日,宣威市田坝镇田坝村委会回龙村余某,系田坝镇一中学生,在晚自习放学回家途中,与宣威市田坝镇石塘村委会小石桥村徐某因几句口水话发生吵打。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由于余某属未成年人,不予处罚,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口角纠纷吵打?拘你没商量!
近日,双龙派出所在工作中查处了一起因口角纠纷引起殴打他人的案件。
11月28日20时许,双龙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宣威市双龙街道药监局门口有一起纠纷,指令双龙派出所出警核实。
接警后,双龙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当事人王某燕找孔某芬问事,孔某芬不理,王某燕便拉扯孔某芬并将孔某芬推倒,致使孔某芬受伤。孔某芬的弟弟孔某彪便用砖头打伤王某燕的头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王某燕、孔某彪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三日和五日的处罚。
发生矛盾怎么办?
人与人相处中产生矛盾时,应该冷静妥善处理,可通过报警、申请调解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为打架斗殴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打架的成本是非常高滴!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有些人一冲动:能动手,决不吵吵
宣威警方再次提醒大家哟!
打架成本真的很高很高,
都不要打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