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一村民小组原组长余某某,利用自己担任村小组组长的身份,以帮工程承包商黄某某、杨某某等多人承揽工程、出售本村房屋为由,骗取黄某某、杨某某等多人钱财20余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自1999年担任麒麟区沿江街道某村民小组组长。2012年,该村所在村委会有意向组织该村搞新农村建设,但是一直没有正式批文,也没有开始实施建设。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就有意将新农村建设信息透露出去,并四处去接触各种工程建设老板。2016年,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认识工程建设老板黄某某。余某某谎称本村要搞新农村建设,自己有权将工程承包给黄某某,黄某某信以为真。随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利用私自制作的假公章在合作协议上盖了公章。签订合作协议后,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利用各种理由,找黄某某拿走10余万元钱财。被害人黄某某还为工程租用了工程办公用房,招聘了工作人员,但工程却迟迟不见开工。2018年,另一被害人罗某某报警,据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还以类似手段骗取了被害人杨某某、罗某某等多人财物。
承办检察官提醒,在承揽工程时一定要走正规的招投标程序,不要轻信有“关系”、有熟人、走后门等,不然很容易上当受骗。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