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2018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由市社会评价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市直80个被评单位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等五方面情况,分别于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进行了网络测评,12月6日至7日进行了会议集中测评,经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综合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党群及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系列33个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96.53、市政协机关96.21、市纪委监委95.96、市委办公室(含机要局、保密局)95.94、市委党校95.63、市委老干局95.61、市委党史研究室95.59、市直机关工委95.56、市委统战部95.52、市委政研室95.44、市委政法委95.36、市总工会95.2、市妇联95.13、市委宣传部94.88、民革曲靖市委94.85、民盟曲靖市委94.85、共青团曲靖市委94.8、致公党曲靖市委94.78、民建曲靖市委94.76、九三学社曲靖市委94.74、市社科联94.69、民进曲靖市委94.65、市人民检察院94.64、市残联94.64、市侨联94.62、农工党曲靖市委94.62、市文联94.56、市科协94.55、市工商联94.31、市委编办94.09、市红十字会94.03、市中级人民法院93.15、市委组织部93.07。
政府系列43个单位:市政府办公室95.55、市档案局(馆)94.91、市老龄办94.61、市科技局94.37、市政府法制办94.27、市民宗委94.2、市水务局94.18、市农业局94.11、市移民开发局94、市地震局93.99、市新闻出版广电局93.97、市政务服务管理局93.97、市外事侨务办93.95、市民政局93.92、市司法局93.89、市林业局93.89、市统计局93.85、市文化体育局93.6、市招商合作局93.38、市商务局93.36、市审计局93.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3.24、市财政局93.2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3.15、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93.02、市委市政府信访局92.99、市供销社92.95、市委市政府接待处92.87、市安全监管局92.82、市旅游发展委员会92.78、市工商局92.74、市交通运输局92.72、市扶贫办92.7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2.5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5、市煤炭工业局92.44、市教育局92.4、市国土资源局91.8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1.73、市规划局91.59、市公安局91.35、市环境保护局91.2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9.58。
垂管系列4个单位:市气象局94.56、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93.98、曲靖市邮政管理局93.38、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93.37。
曲靖市社会评价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