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将再次“亮剑” “醉猫”要彻底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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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交警 发表于 2018-12-8 14: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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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蜀黍投入大量的警力查处酒驾醉驾,可尽管如此,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任然严峻。尤其是到年末岁尾,酒驾醉驾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为保持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态势,严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蜀黍再次“亮剑”,将开展全国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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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统一行动将分三个时间段进行,请注意,除了统一行动以外,平日里蜀黍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定期不定期、定点不定点地出来抓抓“醉猫”哟!譬如说:

● 通过城乡、高地联动,区域、全线联治,交警、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每周组织开展一次行动,织严织密城区道路、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整治网,切实掀起严查严管酒驾醉驾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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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采取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的方式,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总之就是,酒驾醉驾整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 将酒驾醉驾事故多发的地区纳入工作重点,加大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力度,狠抓整治措施落实,切实扭转酒驾醉驾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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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元旦等重要节点,蜀黍们将会全国联动,届时将加强餐饮娱乐等场所周边道路管控,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每月集中公开一批典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和事故案例,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

●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深入涉酒场所发放倡议书,落实人员劝阻和举报制度,倡导酒后代驾服务,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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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能助兴,也能败兴。这幸福时刻催化氛围的玉液琼浆,在驾车时可能就是葬送幸福的罪恶毒汁。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三思而后饮,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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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这些酒驾醉驾小常识您应该要知道:

1、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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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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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酒驾醉驾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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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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