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贫困补助的宣威一名农妇,2017年底忽然之间被通知:“名下怎么还有个注资300万元的公司?!”为注销该法人代表身份,半年间,宣威市海岱镇贫困户赵吉梅跑了相关部门6趟,打了13通电话。镇上即将公布贫困户建房补贴名册,但是注销法人代表的申请仍旧没结果,意味着她很可能错失这笔至关重要的补贴,这让赵吉梅又无奈又无助。
资料显示
注资300万成法人代表
2015年,家住宣威市海岱镇的赵吉梅上昆明办事,在公交车上,她丢失了身份证。由于很少出门且不了解相关知识,在身份证遗失后,赵吉梅一直未到派出所挂失身份证,也未补办。
41岁的赵吉梅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家里的房子是用石棉瓦搭建的简易房,生活艰苦。2017年,村干部根据赵吉梅的情况,将她纳入了村里的贫困户。
2017年12月,村干部通知“政府将发放补贴给贫困户盖房子”,赵吉梅高兴地报了名。经过相关程序评估,她被确定作为建房补贴对象。但是,极具戏剧性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村干部在再次审核建房补贴名额时发现,赵吉梅竟然是一家名为昆明飒琮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资料显示,在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中,“赵吉梅”注资300万元。这让赵吉梅又惊讶又觉得可笑:“我怎么可能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嘛?有300万元的话,怎么可能还要贫困户的名额!”
2018年1月,赵吉梅根据昆明飒琮贸易有限公司的发证单位,找到昆明市官渡区工商管理局。在赵吉梅说明自己的身份证丢失被冒用注册公司后,官渡区工商管理局行政许可科工作人员接待了她。补充完相关资料,工作人员要求赵吉梅进行笔迹鉴定。不久,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了,确认当时公司注册签字的确非赵吉梅本人,工作人员承诺,将帮她注销法人代表资质,让赵吉梅回家等通知。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将一份受理资料交给赵吉梅,并要求她交到宣威当地政府手中。但赵吉梅在打听情况后,有人告诉她:“该受理资料并无意义,不用交到当地政府。”于是赵吉梅并未交接该受理资料。
建房补贴名单即将公布
法人代表身份仍未解除
2018年7月10日,村干部通知赵吉梅建房补贴名单近日即将公布。但是,赵吉梅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依旧未解除,按照相关规定,赵吉梅将被取消建房补贴资格。赵吉梅彻底慌了。赵吉梅的小儿子5岁时,丈夫离世,这么多年来,她依靠着给旅馆做清洁工的1200元月薪,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对家里的房子一直无力修缮,错过了这次政府补贴的机会,单靠自己的力量要把房子修建好,那是难上加难了。
为了厘清与自己名下忽然多出来的这家公司的关系,半年间,赵吉梅先后往官渡区工商管理局跑了6趟,给相关工作人员打了13个电话,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
被冒名者面临三大风险
1 当事人真正要自己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会受到限制
2 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可能会被工商行政机构行政处罚
★法规链接
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 3个途径来维权
发生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的情况,被冒名者应该如何维权呢?时报记者查询国内其他城市的同类案例,发现主要有3种途径:
一、刑事立案
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注销公司登记。
二、民事诉讼
通过向法院起诉,达到撤销自己股东身份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应当根据这个条例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处理举报事项。法院根据调查材料,如果确认公司在取得公司登记时的股东、经营住所等重要事实的材料均属虚假,且情节严重,应予以撤销公司登记。
三、治安处罚
可以通过法律处罚,让冒用身份的他人或者股东,主动撤销受害人的股东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情节严重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张洪涛 实习记者 郑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