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交通运输局、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麒交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曲靖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兑现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兑现2016年度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
本次出租汽车油价财政补贴资金为1188.42万元,按1639台应补贴车辆计算,平均每台补贴7250.80元。
自2017年12月26日,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将在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公示栏对《兑现2016年度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际兑现金额进行公示。同时,各出租汽车公司同步在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由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通知各出租汽车公司发放燃油补贴,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及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按要求及时、足额将燃油补助发放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孙永德 方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