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会泽县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G85渝昆高速公路会泽段的待补服务区设置查缉点对过往车辆开展日常查缉工作。11时许,一辆牌号为云C3XXXX昭通至昆明的大型客车驶入服务区查缉点。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中,行李柜中两个纸箱包装的物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开箱查验,结果发现箱中塞满了香烟。经现场清点,共有“云烟”“红梅”等品牌香烟49条,价值14000余元。期间,民警让驾驶员出示合法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时,驾驶员未能出示相关手续,民警怀疑涉嫌非法运输卷烟。随后,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民警联系了会泽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
据执勤民警介绍,大客车驾驶员易某,今年51岁,是云南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的员工,负责昭通、昆明往返旅客的运输。11月28日8时40分左右,易某接到昭通某托运部范某送来的两箱货物,让他帮忙托运至昆明。易某涛询问得知是普通货物后,就让其搬进行李柜中。11时许,车辆驶进G85渝昆高速待补服务区休整并接受民警检查。在检查中,民警查获两箱香烟。
目前,案件已移交会泽县烟草专卖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托运或自带卷烟有哪些规定?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由此可见,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要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否则,将会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寒冬里,温暖依旧存在!
11月23日,随着冷空气的强势来袭,会泽县辖区气温持续降低,部分高山、高海拔地区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出现了霜冻、浓雾、雾凇、降雪等天气现象,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然而,寒冷的天气并没有阻止公安民警服务群众的步伐,他们不仅坚守岗位,还不畏严寒,徒步深山,救助被冻僵的群众,为这个寒冷的冬日里,送去了一阵温暖的春息。
下午13时许,会泽县公安局五星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五星乡披嘎村委会背萝箐10组的山洼里有个女的冻得不行了,请处警。在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途中,民警及时联系了村委会工作人员先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到达村委会后,由于通往事发地的道路弯延崎岖,加之路面结冰,民警只能徒步前行。十多分钟后,民警来到了事发地点并在山崖下发现了冻僵的女子,只见这名女子头戴红色遮阳帽,身穿肉色外套,脸颊被冻得通红。周围好心的群众为她点燃了柴火取暖,还从家中拿来开水和洋芋,为其充饥。但面对民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询问,该女子完全置之不理。
为了及时查清这名女子的身份,民警向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努力与该名女子其进行沟通。沟通中,民警从女子结结巴巴的回答中,得到了“安某”“邱家垭口”等字样信息。民警根据口音判断女子应该就是会泽本地人,并根据“邱家垭口”字样信息联想到宝云街道邱家垭口村委会。于是,民警通过随身携带的警务通设备进行查询,发现在宝云街道邱家垭口村委会确实有一个叫安某的人,而且采集上传的人像信息与眼前的女子极为相似。为了确认女子身份,民警及时向邱家垭口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确认了该女子就是该村委会村民安某,并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帮助下联系上了其家人。下午15时40分左右,女子的丈夫尹某到达到现场,民警在核实身份后,将女子及时送回到亲人身边。
据了解,安某,今年37岁,是一名精神障碍患者,几天前由于家人疏于看管,出门后就不见了。连日来,家人多方寻找,始终没有下落。11月21日下午,病情发作的安某,想起了朋友陈某,并根据自己曾到过其家中的印象,一路翻山越岭来到了陈某一家的所在地——五星乡披嘎村委会背萝箐10组。期间,安某还曾向群众打听陈某的信息,好心的群众告诉她陈某一家早已搬离村子到五星乡集市上做生意。安某由于找不到朋友,随后就离开了。之后,群众就没见到过安某。直到23日下午,有群众进山干农活才发现她躺在山崖下被冻僵了,随后报了警。
目前,安某已回到家人身边,得到妥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