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8月25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云南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规划》明确了我省“十三五”医改的目标,即:
到2020年底,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至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降至18/10万、7.5‰和9.5‰;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医改作为今年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重要内容之一,云南省确定了6大方面32项重点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措施将与你有关:
科学分级诊疗 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我省将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
其中,力争全省80%的城市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50%以上的农村实现“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可及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每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至少1个重点科室;力争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力争全省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联合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
在现代医院管理方面,《规划》提出了以下要求: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规划》指出,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大投入保障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民族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预计到2020年底,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间数据共享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力争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100%参加基本医保;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实际报销比例力争总体不低于6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基本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理顺药品价格
规范药品流通。《规划》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从生产到流通、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必须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到2020年底,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户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2018年底前,全面推开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促进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
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支持鼓励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激励机制;打造“云药”品牌。
将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量排名公示
《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此外,强化药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建立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请中数据造假、制售假劣药品、挂靠经营、“走票”、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和营养性药品、慢性病用药、抗生素、抗肿瘤及新特药按照规定要求建立重点监控目录,进行专项监管;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量排名公示。
每万常住人口将拥有2名全科医生
《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名全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和 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比较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空间;实现 85%以上的养老机构与所在地二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基本建成省、州市、县三级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覆盖全省”的健康医疗信息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