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凌晨,安徽亳州三名小伙在警车上跳舞,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炫耀,引发网民关注。15日,当地警方通报称,已对三名未成年人依法处理。
8月15日12时10分,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官方微博 @亳州谯城公安在线 发布通报称,13日凌晨,张某某(17岁)、方某(15岁)二人爬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门前的警车,张某某在警车上跳舞,并让其同伴孙某某(15岁)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炫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接网友举报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14日下午,张某某、方某、孙某某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人违法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谯城警方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方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因张某某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责令家长加以严管;因方某、孙某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责令家长加以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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