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8天持续开庭审理后,江苏宜兴邵洪春被控诈骗案,于8月10日晚间,在无锡市梁溪区法院庭审结束。
8月14日,无锡梁溪区法院新闻发言人邹岩向确认,梁溪区法院刑庭一位副庭长与另一名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邵洪春诈骗案庭审现场。 本文图均为 微信公众号:无锡市梁溪区法院 图
被告人邵洪春的辩护人徐昕(左)和刘金滨(右) 。
做“过桥资金”生意,失手了
邵洪春是江苏无锡宜兴人。在宜兴当地,邵洪春做“过桥资金”生意颇有些名气。
2013年6月初,邵洪春接到老客户丁力中的一通电话,说他的公司要开承兑汇票,需缴纳一笔2500万元的保证金,请他联系一下。
虽然这笔钱数额不小,但因为是熟悉的朋友,邵洪春还是想方设法联系到了一名出借人,名叫陶友伟。陶友伟在当地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化工厂,生意做得很大。因为手上有不少闲置资金,也偶有放贷赚取利息。
当年6月13日,丁力中、陶友伟双方在签订借贷合同后,陶友伟将2500万汇入丁力中公司的账户上。因为事前讲好有60万的利息,而丁力中已经支付给陶友伟10万现金,所以实际到丁力中手上的是2450万。
但钱到手后,丁力中并未拿去缴纳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而是归还了之前他公司在银行的贷款。邵洪春事后说,这是他事先没想到的。
“如果丁力中缴纳了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当天就能从银行兑出2500万元,这笔钱就能还上。”邵洪春的大哥邵洪年告诉记者,弟弟做的“过桥资金”业务,就是通过借用民间资本,延长客户的贷款期限。“但其中风险很大,因为他的客户拿了钱去干什么,在他的控制能力之外。”
为什么丁力中会拿这笔钱另作他用呢?
据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称,之前丁力中的公司在华夏银行宜兴支行有一笔2500万元的贷款,马上就要到期。银行告诉他,如果丁力中能提前还款,那么后面对他放贷将会“宽松些”。
丁力中于是将归还陶友伟钱的希望,寄托在了银行能给他放的款上。丁力中还完贷后,银行提高了贷款门槛,新增了若干条件。丁力中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华夏银行宜兴支行也就没继续放贷给丁。丁力中资金链“断裂”,欠陶友伟的钱也就没了着落。
“丁力中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缴纳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只不过用这个理由借钱,会简单得多。”有熟悉丁的知情人透露,丁力中这两年生意江河日下,如果跟人讲他借钱是去还贷的,十有八九借不到钱。“他骗了所有人,包括邵洪春,却没想到被银行摆了一道”。
邵洪春诈骗案审判长胡健蕾(中)和审判员倪敏生(右)。
“牵线的人”被羁押,借款的人被取保
为了追讨这笔钱,陶友伟去过辖区所在地——宜兴和桥派出所、宜兴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和无锡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但得到回应都是: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但此后不久,无锡市公安局南长分局对此事立案了。
立案后,邵洪春便频繁地被警方叫去做调查,多的时候一周要去三四次。据邵洪春介绍,刚开始时他并没有觉得会怎么样,毕竟自己只是个联系人,这笔钱一分都没有落在自己腰包里。而且陶友伟之前承诺给自己的2万元介绍费,也因为生意做砸了,一直没兑现。
“我弟弟当时只是抱着配合调查的心态去的,绝没有想到他会被列为嫌疑人。”邵洪年说。
邵洪春第一次意识到事情不对头,是在2013年6月23日,那一天,他被南长派出所刑事拘留了。当天他得知,自己被列为此案的从犯,罪名是诈骗。
经过四年的侦查、取证、问讯,2017年8月3日,邵洪春坐上了无锡市梁溪区法院的被告人席。
而丁力中作为借款人,至今没有受到审判。检方表示,对其作另案处理。
2015年1月19日,丁力中取保候审结束后,至今仍处于未羁押状态。
梁溪区人大代表在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