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江苏微信公号8月1日消息,日前,经省纪委批准,扬州市纪委对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总经理兰松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兰松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对方所送现金,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兰松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兰松 资料图
简历
1985.07-1989.03扬州钢铁厂工作
1989.03-2001.10扬州市煤气公司工作人员、营业所副主任、安装处主任(其间:1997.09一2000.07扬州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01.10-2005.10扬州市燃气总公司管道气分公司计划科科长液化气分公司经理、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其间:2000.08一2002.12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5.10-2006.08扬州市公交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6.08-2006.11扬州市公交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2006.11-2008.10扬州市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8.10-2013.08扬州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08-2013.11扬州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1- 扬州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总经理
(原题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总经理兰松涉嫌严重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