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6日)有媒体报道说,上周五(23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对20家央企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被审计的20家央企中,部分企业的投资经营存在风险管控比较薄弱的问题,其中18家央企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这个审计结果说明,在审计署审计的20家央企中,涉及虚增收入的企业达到九成。这些央企采用的最常见方式,就是违规开展购销,其中至少有5家央企以此拔高业绩,收入“水分”总计达到206.7亿元。
引人注意的是,被抽查20家央企的155项境外业务,竟有61项形成风险,合计384.91亿元。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为例,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华能集团所属境外企业以103.27亿元实施的收购项目经营亏损。而在审计署审计的这20家央企中,像华能集团这样投资项目出现亏损的还有不少。
实际上,这20家央企海外投资的境况很有代表性。2015年,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讨会”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指出,截至2013年年底统计,118家中央政府直属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根据国资委统计的境外经营单位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12.5%计算,央企境外资产总额已超过4.3万亿元。而对央企的这4.3万亿境外资产,审计部门则“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
海外投资,对于海外市场上的后来者央企而言,不可能事事成功、桩桩赚钱,其中一些战略性投资项目,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投资是否成功。但是,央企海外投资“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的结果,对央企的海外投资项目大体意味着什么,不问也能知晓个大概。在上述被抽查的20家央企的155项境外业务中的61项形成风险384.91亿元中,审计署审理的10家央企的93项境外业务,有62项不同程度存在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等问题,其中仅10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就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风险142.7亿元。其他典型案例如,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07年至2011年投资的4个境外项目,累计损失和亏损36.21亿元;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007年至2012年收购3个境外项目,涉及金额93.04亿元,而到2015年底就已计提减值准备41.71亿元……
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控制约束机制中,企业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最重要的控制约束机制。央企“走出去”,是到国际市场上去投资赚钱,是到国际市场上去和其他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展开竞争,由此促进央企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以期提升央企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带动中国经济增长上台阶、升质量。做到这一点,除了要谙熟国际市场通行的规则以外,也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控制约束机制,否则,就只能延续“外战外行”的弊端,把境外投资变成境外撒钱、赔钱、甚至洗钱的噱头。
截至2014年底,绝大部分央企都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这些机构遍布在世界150余个国家或地区,央企纯境外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约占中央企业总体的12.1%、17.9%和9%;央企境外投资额占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的7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占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总额的60%左右。央企经营覆盖面的拓宽,需要将审计覆盖面同步扩展至央企在境外投资经营的所有业务范围。
(原题为《20家央企海外投资审计显现问题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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