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普通高考(6月7日至6月8日)及中考(6月28日至6月30日)顺利进行,为考生创造佳绩,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公告如下:
一、对考点和考生住所集中地周围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
二、对考点周边环境加大排查力度。考点附近严禁高音喇叭广播、机动车辆鸣号、建筑施工作业,严禁开展其他影响考试环境产生噪声及空气污染的活动。考点和考生聚居地不准举行影响考生休息与复习的广场舞。
三、积极建设考点安静安全的考试环境。
四、考点内保持整洁、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五、考点及其附近通行街道附近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出售书籍、资料,不准做招生宣传。
六、为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按云南省招考院要求,对考场实施电子屏蔽,若因此产生的小区域通讯干扰请予谅解。
七、倡导广大市民在高考、中考期间选择乘坐公交车,自行调整出行时间及线路,避开考生赴考及考试结束返程高峰时段。
八、考试期间(6月5日至6月8日,6月26日至6月30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生正常复习、休息和考试。
九、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相关法规从严处理。
十、举报电话:市招生办:3336161,市公安局:3392605,市环保局:12369,市住建局:3219997 ,市工商局:3124149,市文体局:12318。
特此公告!
曲靖市招生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