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交警提议:将行人交通违法列入其所在单位评优参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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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猪吗 发表于 2017-5-14 13: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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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一直这么走没人管,凭什么一上来就说我违法了,把我钥匙拿过来,快点拿过来。”近期,济南市交警部门在各个路口持续开展了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一些被查的行人、非机动车主非但不接受教训,反而指责交警多事无理。对此槐荫交警表示,会将违法人信息通报给单位。
  违法被查她比交警还“有理”
  5月11日上午9点40分,槐荫交警大队段东中队民警在经十路阳光新路路口设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此时,距离5月3日全市范围内开展此项违法查处已经过去了一周的时间,各区交警依旧在不间断地进行着查处行动。各个路口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依旧很多。
  10点10分,一名穿黑色上衣,戴口罩墨镜的女子骑着一辆二轮电动车从阳光新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了路口,此时东西方向信号灯为红色。女子试图闯红灯过马路到路口西侧,刚驶出停止线一两米就被交通协管员拦住。听到协管员劝说,女子又加速右转试图从机动车道驶往南北向的路口。
  “您这是电动车,不能通过机动车道横穿路口,这是违法行为。”交警站在电动车前方拦阻,不料女子非但不下车,还反复质问交警:“以前我总这样走也没被查过,这怎么就违法了?以前你们怎么不管?你们就这样执法吗?”对于交警劝说其退回到路口的建议,女子也不予理会,要加速往前冲,一旁的辅警上前拔下了电动车钥匙。”
  类似的违法者并不少见,在11日的查处中,还有一名身着红色短袖上衣的中年男子,从阳光新路经十路路口骑着电动车从西侧闯红灯过马路。行驶到路中间时发现交警,竟然转向沿着阳光新路东半幅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行逃跑。走了几十米见交警没有追来还停车回头挑衅交警,接着骑车驶出了民警视线。
  两小时8人被查
  不按规定处理通报单位

  槐荫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鹏介绍,在11日上午两小时的查处中,共查处违法行人、非机动车主8人,其中7人身份已经落实开具了罚单,另有一人丢下电动车未回现场领取暂未核实身份。
  “我们会将电动车暂扣,等候车主前来认领予以处罚。”执勤交警说。对于已经开具的罚单,交警要求违法者在15日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若超出15天仍未接受处罚,交警会将其违法信息推送到其工作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对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槐荫交警正在向相关部门建议,协调推进将行人、非机动车主交通违法的数量列为槐荫区安全文明单位评选的参考项。未来,在槐荫区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主的违法行为,或将不再只是个人行为,还可能影响到所在单位的荣誉评选。

  (原标题为《济南闯红灯不认罚通报到单位 违法人15天内不到交警部门处理可能影响单位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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