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公告,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3日;笔试时间:6月21日。公选考试频道是您参加党政领导公开选拔考试的得力助手,我们将为您提供及时的公选(遴选)考试招考信息、前沿的公选(遴选)考试备考技巧、专业的公选(遴选)考试辅导课程。
2016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5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的规定,因工作需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均为科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在有编制、岗位空缺和进人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拟遴选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计划
此次遴选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均为科员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性质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毕业,专业不限;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政法系统西部定向生、少数民族定向生还需符合定向培养协议中的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5月,含2016年5月当月的工作经历);
5、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胜任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级别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楼20604室)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遴选单位各执一份);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单位盖章确认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录用表、调动材料等)、单位出具的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1份;
6、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7、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半寸)1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章确认,笔试准考证于笔试前7日发放。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报考人员也不再进行调剂。
岗位报名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告。
(三)学历相关规定
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毕业,即参加普通高考经国家计划内统一录取,并经全日制学习,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五、笔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履行遴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6年6月21日(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按准考证号予以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面试相关事项
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3天向我院提交放弃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出放弃申请的,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l00分,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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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需填写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对照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评价内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份、个人特长简介1份。工作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业绩报告内容要求:(一)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二)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三)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四)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个人特长简介要求800字以内,主要介绍自己有何种特长,参与过与特长相关的何种活动,取得的成绩等。工作业绩报告及个人特长简介均要求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位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成绩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予以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
上述各项成绩均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小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中,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报考人员放弃,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每个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十、录用后的职务确定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职务一律确定为科员。
十一、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874-3128561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
0874-3128969 曲靖市委组织部
0874-3227976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察处
咨询电话:0874-3227964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4.2016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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