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进行警察执法资格考试 未通过不得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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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4-5-13 19: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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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这是自2011年以来,曲靖市公安局组织的第四次基本级和第三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5780名民警报考基本级执法资格,其中5669名民警通过考试,合格率为98.08%。共有2227名民警报考中级执法资格,其中1988名民警通过考试,合格率为89.27%。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情况记入人民警察档案,作为晋升职务、级别的重要依据。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将不得办理案件。
  为规范考务管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公安部要求,从2014年起基本级和中级考试一律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举行,并使用网上巡查系统巡考,考试结束后复制所有考场录像随卷交回。考试期间,公安部、省厅考试办将通过教育部网上巡查系统对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巡考,并随机抽取考场录像复查。对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中作弊的,参考人员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曲靖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协商后,市教育局指定市民族中学为曲靖考区唯一考点。市公安局在民族中学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中共设置考场38个,其中基本考场2个,中级考场36个。为顺利完成各项考试工作,市公安局从纪委、督察、政工、法制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考试办",广泛开展动员教育,积极引导民警充分认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做好备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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