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农田的征用必须国务院才能审批,这是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可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高家村村民委员会业木德村民小组的160多亩口粮田数年间已变成楼房和集市。该地在没有获得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未批先建,打造市级重点小城镇和省级特色小城镇,现在正在申报国家级重点小城镇。
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明确表示,该宗土地相关合法手续至今还没有,现在正在申办中。
这众多光环下的特色小城镇建设因征地矛盾和违法用地致使村民一路上访。“《土地管理法》在这里就是一纸空文”业木德村一张姓村民说。
四户村民至今没领征地款
麒麟区东山镇是一个产煤乡镇,多年的煤矿开采致使村民的住房破损严重。据村民介绍,自2003年以来,镇政府及村委会以建设新农村、解决村民住房困难为名,把业木德村民小组的农田和耕地多次征收,征地费为每亩20000元。不管村民愿不愿意,规划内的160多亩水田、13亩多田边地角及河堤被全部征用了。
征地曾遭到一部分村民极力反对,其中就有张小合、张中全、张光德、张汝全等4户村民不愿要征地款,要求在适当位置划拨同等面积的土地给他们做宅基地,经村小组同意后写下证明,小组长及村小组都盖了印章。可是等村民需要用地找到小组及村委会时,村委会却不能认可当初以小组的名誉写下的证明,不愿意兑现优先划地给4户村民的书面承诺。于是该4户村民一路上访,可十年来他们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不相信就没有一处说理的地方。”村民张汝全气愤地说。
村民带领记者到现场看到,该村原来的农田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楼房、商铺,村民告知,这些楼房一部分就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搞的,目的是解决本村因煤矿开采而受损的村民住房问题。一部分是政府把低价从村民手里征收的土地转手卖给村民自己修建的房屋,这一转手,地价就翻了100多倍。村民土地被征收时是按每亩20000元,而村民再次从政府手里买地建房却需要每亩两百多万元的高价。
据村民介绍,这些看起来很不错的房产其实是没有合法手续的,包括搞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和卖给村民自建的土地都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属于违法用地。所以不少村民都不愿意要每户只交60000元就能进住的新农村小区房,导致许多村民依然住在煤矿采空区的危房里。并且村民以每亩两百多万的高价从政府手里买来建房的土地同样没有合法手续,虽然建起了楼房,但村民心里依然没底。
征地4年后又核发土地承包权证
业木德村民小组的土地是2003年被征收的,从那以后,村民就失去了对这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是在2007年6月,曲靖市麒麟区政府及麒麟区农业局却又把该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发到村民手中。该经营权证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经区农业局审查登记,区人民政府核准,确认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发此证”。承包经营权证注明承包最后期限要到2028年,距今还有15年的承包经营期限,该片土地的用途是种植。
对于这种耕地已经被征用做非农业用地多年,并且已经楼房林立的土地,政府却再次核发承包经营权证的行为,村民一直搞不明白。采访中,村、镇及国土部门也没一个明确的说法,国土部门不置可否地说承包经营权证不是国土部门发的,而是农业部门发的。
征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高家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陈小良表示,这4户没有领取征地款的村民手里的证明文书是小组长乱搞的,村委会根本就不知道小组长写下了那份证明文书,村委会也是不认可的。陈小良认为,当时的小组长是存心捣乱,故意埋下引起村民上访的火种。
东山镇副镇长巴家国表示,对于这4户没有领取征地款的村民,现在可以来领取,实在不行可以按银行利息算给他们,关键是这几户村民到现在还是不愿意要钱。
麒麟区国土局在接受采访时未能提供该宗土地的合法征用手续,表示麒麟区相关部门已经做了调查,有了初步的结论,但最终都没有找到那份打算提供给记者的结论。一位曾经在东山镇土地管理所工作过的国土局职工告诉记者,高家村被征用的土地确实属于基本农田,相关手续确实没完善,正在办理中。
当记者问到这宗土地还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却已经建成了楼房是否属于违章行为时,该职工明确表示:“这是一种政府行为,这片区域被列为省里面的重点小城镇,市里面的重点小城镇,为了推进重点小城镇建设,政府就答应他们了。”
当问到村委会把农民的土地低价征收后,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高价转卖给村民是否合法时,该国土局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我就不好回答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