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少年在歌厅与失足女发生性关系 因法律问题无法入刑只能进行道德谴责
歌厅昏暗的灯光下,四个刚刚结束中考的少年正在庆祝一段学业的结束,四名陪唱女子进入了房间,“我们陪唱不要钱的”。
几曲作罢,四名少年禁不住对方挑逗,与陪唱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因为无钱支付“特殊服务”,他们还被歌厅的老板扣了下来。
更加离谱的是,四名失足女子的年龄全部超过50岁,比这些少年的家长岁数还大。
16岁少年落入卖淫陷阱
8月4日,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卧龙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家长报警。该家长介绍,自己的孩子与其三名同学都是今年刚刚中考毕业,为了庆祝一段学业的结束,四个初中毕业生在小酒馆痛饮了一顿后,又相约来到卧龙地区的一家歌厅唱歌。
“几个孩子什么都不懂,也从来没到歌厅唱过歌,里面的潜规则他们一点都不了解。”该学生家长介绍,四名同学刚刚落座,歌厅的老板便热情招待了他们,昏暗的灯光下,老板领进来四名打扮妖艳的女子,并声称只是陪唱,不需要额外付费。
不谙世事的四名同学信以为真,哪知道陪酒女子对位落座后,便开始用言语及抚摸等动作对四名同学进行挑逗。禁不住对方的诱惑,四名同学被分别带至不同的房间,与陪酒女子发生了性关系。
到了结账的时候,四名学生面对着720元的消费,这才傻了眼。歌厅的老板表示陪唱不要钱,但是“特殊服务”需要收取每人150元,“拿不出钱你们就别走了,给家长打电话送钱来。”
警方端掉卖淫窝点
一位学生的家长接到电话后带着钱来到歌厅才把四名学生“赎”了出来,回到家后听了儿子的讲述,虽然觉得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越想越憋屈,决定向警方反映情况。
卧龙派出所民警表示,“几名学生碍于面子都不愿意出证,这我们的调查带来一定的难度,我们只有派出民警在暗中蹲守,等到掌握该歌厅充分的卖淫嫖娼证据后才伺机抓捕。”
之后的连续五天,卧龙派出所的民警都乔装打扮,在该歌厅的周围暗处进行蹲守。8月9日晚间,两名中年男子进入歌厅后,迟迟没有出来,民警感觉到情况异常,直接冲入了歌厅,最终将正在卖淫嫖娼的两名男子和四名女子一并抓获。
失足妇女比少年大40岁
经审讯,四名失足女子对卖淫行为供认不讳,两名中年男子也对嫖娼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歌厅的老板及其他6名涉案人员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昨日,记者从卧龙派出所了解到,两名嫖娼男子被处以罚款,四名失足妇女及歌厅老板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在核对四名失足妇女的身份时,警方才发现四名失足妇女的年龄均超过了50岁,年龄最大的失足妇女为56岁,甚至比这几名初中毕业生的母亲的年龄还要大。
卧龙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事的四名初中毕业生都来至农村家庭,平日很少来到城市,对于城市五光十色的生活完全陌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落入歌厅设下的圈套。
法律缺失
未成年男孩被猥亵无法入刑
一方面是未成年的男孩,另一方面是年过五旬的失足妇女,失足妇女通过言语及抚摸等举止的挑逗,使得四名未成年男孩上钩,以至于发生了性关系,这样的行为涉嫌猥亵未成年儿童吗?
记者就此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王澍律师。王律师表示,在我国的法律下,只规定了被猥亵的一方是未成年的女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实施猥亵导致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当事方为未成年男性,这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在个别外国的法律中有类似的规定,不过在我国也只能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