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破获一起利用ETC设备诈逃通行费案件。赵某、冯某利用高速公路小轿车和大货车之间的收费差异,将小车ETC兜售他人,两次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他们曾是高速公路某收费站员工,离职后自以为熟知收费流程……
4月23日凌晨1点许,曲靖某收费站员工向潇湘派出所报警称:“一辆重型货车从山东博兴到曲靖某收费站时,系统显示使用小车ETC缴费4.53元。发现ETC装置与两人驾驶的车型不符合。”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将驾驶大货车的司机夏某、于某2人抓获。随即,顺线追踪将兜售小车ETC的赵某、冯某抓获。
据几人交代,赵某、冯某自高速公路某收费站离职后,竟将骗逃公路通行费当成了买卖,做成了生意。两人明知ETC设备不准许倒换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省外大货车司机兜售小车ETC,达到骗逃通行费的目的。在此期间,夏某利用此方法,两次骗逃共少缴纳高速费11940元。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利用大车小标等手段逃费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出要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切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来源:麒麟警方(微信号:qljf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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