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关于便当皮卡等货车在城市门路通行的通告
为更好保障物畅通顺、办事经济社会成长,连系我市门路交通治理现实,经研讨决议,对曲靖城市门路货车便当通行事项通告以下:
一、赋予皮卡车(多用处货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无进城通行限制。
二、对新能源轻型货车、轻型厢式和封锁式货车、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车长不跨越6米、总质量不跨越8吨),除逐日早、晚流量高峰时段外,可以进城通行。
三、遇有严重活动、卑劣天气等特别情况,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可采纳姑且性限制办法。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生效,有用期2年。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
2022年12月21日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关于曲靖中心城区便当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良曲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治理,更好保障物畅通顺、办事经济社会成长,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曲靖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关于中心城区客货运车辆限行分流的通告》(曲公交〔2019〕35号)的部分规定停止优化调剂,现通告以下:
一、优化调剂限行地区、时段、车型
(一)限行地区调剂紫云南北路(含)以西、水寨路(不含)以北、寥廓南路(含)以东、胜峰东路(含)以东、胜峰西路(含)以北、三江大道(南海子大道至翠峰西路段)(含)以南、翠峰西路(瑞和西路至三江大道段)(含)以东、瑞和西路(不含)以南、翠峰北路(瑞和西路至三江大道段)(含)以西、三江大道(寥廓北路至翠峰北路段)(含)以南、寥廓北路(含)以东、建宁工具路(含)以南;龙华北路(含)以东、龙华大道至万寿路口(含)以东、九龙西路(不含)以南、九龙南路(不含)以西、龙华东路至春风南路(不含)以西、万寿路(不含)以南以北、珠江源大道(万寿路至海源路段)(含)以西。
(二)限行时候及限行车型调剂
1.轻型厢式和封锁式货车,新能源轻型货车及车长不跨越6米、总质量不跨越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逐日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时段(07:00-09:00、17:30-19:30)外,在调剂后的限行地区内可以通行。
2.车长不跨越6米、总质量不跨越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逐日22时至越日7时可以进入限行地区内通行。
3.其他车型依照曲公交〔2019〕35号文件履行。
二、优化城市通行证(码)治理为方便货车等限制进城的灵活车驾驶人申请限行门路通行证(码),车辆一切人大概驾驶员可经过“交管12123APP”、曲靖交警微公布公众号大概各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窗口申请货车电子通行证(码)。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生效,有用期2年。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
2022年12月21日
来自群组:
麒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