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心中愤懑,一男子谎报案情,结果,被依法给予1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10月23日凌晨2点左右,罗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名叫李某的男子报案,在九龙街道牛街居委会鲁纳村,他欲跳河轻生。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指令后,九龙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往鲁纳村,同时电话联系李某,然而,令民警想不到的是,民警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均遭到拒接,甚至换电话拨打,也同样遭到拒接,反而,所有拨打的电话号码,均被拉黑。当民警赶到鲁纳村时,也找不到报警人李某。为避免出现险情,出警民警及时将情况上报“110”指挥中心,“110”指挥中心随即指令消防救援大队、特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查找李某行踪。经大量工作,最终,在县城万达路一酒店房间内,找到了报警人李某。经查,当天,李某饮酒后,与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孤身一人到九龙河大桥散心,返回酒店房间后,为发泄心中愤懑,遂拨打110报警,在民警联系他时,竟然拒接电话,拉黑民警电话。
李某明知谎报案情会被依法处理,却还执迷不悟,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妨碍公共安全,罗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