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上午,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召高速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上了高速,希望交警处理。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外勤中队加强巡逻,如有发现立即拦截。
中午12时许,江召大队民警在金鸡警务站拦截到了该女子,女子称:“她从长底上了江召高速,准备去罗平”。据了解,她已经在高速上行驶了11公里。该女子不但骑电动自行车上高速公路还载着两个孩子和很多行李。
民警拦截下该女子后,对该女子进行警告并引导她离开高速公路。
曲靖交警温馨提示: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车速快,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上高速后,如遇危险,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一旦在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和摩托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必定会遭受严重损伤。交警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切莫拿自身安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