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开区政法委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岗位数量及招聘对象
(一)岗位数量
拟招聘辅助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云南省内,有劳动能力并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人员。
三、岗位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四)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可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使用WPS(OFFICE)系列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各2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曲靖经开区政法委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胡师,联系电话:0874—3287773
地 址:万达广场二号门正对面(西城街道办事处旁)
六、组织面试
由经开区政法委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人员自行到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经开区政法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评定合格后与经开区政法委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含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曲靖经开区政法委负责解释。
曲靖经开区政法委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