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你喝酒了?”8月3日,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考试科目二考场上,一名监考人员这样问考生。
当天下午15时30分,罗平县机动车考试科目二考试中,当一名考生上车准备考试时,监考人员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酒味,于是询问该名考生。经询问,该名考生承认其昨晚喝酒到凌晨,经测试,该名考生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认定其涉嫌饮酒,且已达到醉驾标准。
最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规取消当场考试成绩。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后不能开车,更不能参加考试,那么问题来了:喝多少酒就达到酒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最后提醒一下各位车主:请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要记住,喝酒不驾考,驾考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