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云南女子林寒(化名)因纠纷,遭到男友的两名男性朋友打骂后,从曲靖一处宾馆4楼跳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当地警方调查后认为,涉案情形未达到立案标准,因而不予立案。27日,家属收到检方不予立案监督的答复函。
沾益区检察院答复函称依法不予立案监督。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8月14日,20岁的林寒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一宾馆4楼坠下,致全身多处骨折。从4楼跳下前,林寒曾遭其男友的2个男性朋友拖拽上楼,随后遭男友掌掴、辱骂。当地警方调查后,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此后,林寒家属先后向沾益区公安局、曲靖市公安局提出复议、复核申请,警方均认为,林寒跳楼一事,未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家属对上述决定不服,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家属称,林寒坠楼后一直在医院治疗,全身21处骨折,至今生活无法自理,已经花费50多万元医疗费用。
林寒坠楼后全身多处骨折,至今仍住院治疗。 受访者供图
2020年2月27日,林寒的家属收到了沾益区检察院的答复函。答复函称,检方审查后认为,事件中的4名当事人朱某敏、朱某彬、吕某、卢某奥在事发过程中,主观上均无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客观上4人的行为和林寒跳楼致伤的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因此依法不予立案监督。答复函落款时间为2月24日。
新京报记者 张彤
编辑 郭琛
校对 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