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滕仕矿)10月14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全市上下增强学习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市民知晓率,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中华在会上指出,《条例》的贯彻实施,是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是运用法治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是运用法治手段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密切相关的人员要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引领者和守法、执法的表率,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在本系统内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条例》各项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做好条文释义,组织专家解读。各级各部门要争做宣传《条例》的主力,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的宣传与解读,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杨中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推进实施之职,层层压实齐抓共管之责,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和机制,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条例》贯彻落实的执法力度,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执法办法,持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教育引导及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以法治的“硬度”促进文明“软实力”的提升。
麒麟区、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城管局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表态发言。
市政协副主席李才永出席会议。市直和中央、省驻曲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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