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曝光近期监督检查发现的14条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
9月25日,玉溪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8年12月24日,澄江县民政局公款报销应由被接待方支付的住宿费8408元。
9月24日,玉溪市峨山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8年12月18日,峨山县双江街道柏锦社区公款购买8套西服发放给社区干部,支出1.8万元。
9月21日,玉溪市华宁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华宁县水利局公款接待华宁县华溪镇华溪社区6组村民赵某某住宿25次,支出4664元。
9月20日,红河州纪委监委驻州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2019年“六一”儿童节期间,红河州财经学校用工会经费给46名教职工子女发放儿童节慰问金4800元。
9月12日,红河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2019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工会购买109把雨伞发放给妇女职工,花费1.09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18年9月29日在第六届工会活动中购置服装每人花费960元,超标160元;弥勒市第二中学2018年1月25日用工会账户资金支付2018年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2.205万元,2019年3月22日用单位账户资金支付2019年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2.31万元。
9月20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交叉检查发现: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报上级机关批准即成立云南鸿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华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和水利水电咨询服务站,3家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及收支两条线管理;2018、2019年,省水科院用云南华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咨询服务站转入其工会账户的48.2万元,用于发放省水科院职工节假日过节费和福利;2019年5月,省水科院在水利水电咨询服务站报销水费、电费、电话费、职工差旅费、打印装订费和租车费共计2.927万元。
9月18日至20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交叉检查发现:2019年5月25日,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财务人员在某商场购买4瓶贵州茅台酒(金色豪华),开具发票1张,金额1.032万元;云南日报报业集团老干办报销购买西洋参费用2000元、眼镜费用2142元、医用增效垫费用948元。
9月18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交叉检查发现:2019年4月3日,省住建厅组织到玉溪市通海县开展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调研,聘请省住建厅退休的原总规划师一同前往,调研时间2天,发放咨询费3000元,超过规定标准;2019年1月16日,省住建厅支付注册建筑师考试劳务费5万元,每人每天1000元,超过规定标准。
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欢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开设了2019年中秋、国庆监督举报专区,可登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网址:www.ynjjjc.gov.cn)或拨打电话12388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