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寻甸县人民法院金所法庭庭审现场,一女原告“火气”太大,竟然把证据撕了!全场人满脸“吃惊”……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诉称:原告李某某主要从事肥料、农药水、地膜、菜籽的批发、零售。销售方式为赊销,就是原告给蔬菜种植农户赊销种植蔬菜所需的肥料、农药水、地膜,等蔬菜上市销售后,农户才向原告支付货款。截止2017年11月1日,被告茹某某、华某某累计欠原告货款211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二被告拒不偿还货款……
庭审结束后,进行调解……
法官,我要看一下被告提供的证据原件。可以的,你核对一下,我们可以把证据的复印件给你。趁着法官不注意,“咔嚓”一声,两张证据被原告李女士撕成了两半,什么情况?“你这是在做什么!”听到声音后,法官立即制止原告的行为,起身叫来法警,并随后援引民事诉讼法,告知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庭秩序,已经违法。
李女士:“法官,我错了,我撕毁的收条是伪造了用于贷款的,当时二被告说没有钱用,农担贷公司要他们的开支情况,才给他们贷款,所以我们就合伙虚构了15万余元的收条,后来我就把这收条的事忘了,今天我看到后,非常气愤,一时冲动就把它撕了……”
冲动是魔鬼!李某某撕毁证据的行为已严重妨碍了正常民事诉讼和工作秩序。为维护法律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寻甸法院依法对李某某罚款1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李某某面对宪法悔过。
原标题:昆明寻甸一女子法庭上撕毁证据,法院:罚1.1万责令其面对宪法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