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让老百姓生产安心、生活开心、居住舒心,是富源县扶贫干部矢志不渝的追求和时时待考的答卷。几年来,富源县在改造危旧房、易地搬迁等改善群众住房环境方面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投入6.38亿元,3.72万户危房户住上安全房
在3间刚换了瓦、加固了柱子的石木结构瓦房内,46岁的十八连山镇细冲村委会干沟村贫困户刘家富笑着说:“全家4口人常年住在一所石木结构的房内,透风漏雨,苦不堪言,有了危房改造政策,房子修好了,一家人住着很舒心。”
脱贫攻坚以来,富源县成立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地点、经费、职责五落实,形成了“县级负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直接责任,村(居)委会负具体责任”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把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工程实施中,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住建局和各乡镇村建所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责任明确、全面实施”的原则,明确了时间、分解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夯实了基础,因户施策狠抓危房改造工作,圆满完成了农村危改工作任务。
5年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6.38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7263户,其中拆除重建19930户,修缮加固17333户,受益人口130248人,基本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基本安全住房问题。尤其是2018年,在没有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县财政自筹资金2913万元完成了291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投入4.64亿元,1330户贫困户住新房
“搬到哪里去?能干什么?”是搬迁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搬迁后能否实现脱贫的基础。
富源县坚持规划与民意并重,科学合理选择安置点。通过入户走访、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征求安置点选址和户型设计的意见建议,确保在选址、设计和安置点取名时符合群众意愿;充分考虑搬迁户教育、医疗和就业等保障问题,在县城、集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中心村规划实施1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确保搬迁户既能挪穷窝、也能创新业。
“村里的人想都不敢想这种漂亮的房子,在各级的帮助下,我家搬了进来,还可以在这里打工挣钱,这里比村里好多了。”白马村十字路搬迁户李华文说。
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投入4.64亿元,建成安置点18个,完成1330户5894人搬迁任务,实现了户户有产业、人人有岗位、安置点有集体经济收入。其中2018年搬迁任务在省、市规定时间内提前半年完成。
在一系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带动下,搬迁群众住上了安居房,成为了“城里人”。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马超袁兴东田庚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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