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近日,罗平县出台《关于抽调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参与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破解巡察干部抽调难题,发挥巡察一线“熔炉”作用,提升巡察队伍战斗力,促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针对采用与单位沟通协调方式抽调巡察干部,抽调单位“不愿派”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采取“一轮一抽调”的方式,规定新提任的科级干部须参加1-3轮县委巡察工作,新录用公务员根据县委巡察工作按需抽调。巡察中,纪检、党建、财务、政法等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干部在一起“集训”,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提高巡察干部自身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巡察岗位历练的干部,巡察结束回到原单位后,可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对标巡察要求,找差距、查不足,明确整改方向,促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王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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