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干警现场勘查企业污水排放情况。
蒙山高,沂水长,沂蒙是个好地方。
山东省临沂市是沂蒙精神的发祥地,也是山东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级市。
蒙山沂水是千万沂蒙人世代生活的家园,这里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峰有500多座,沂河、沭河南北流经临沂,大小支流1035条,10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00余条,仅临沂市城区就有8条河流,淡水资源占了全省的六分之一。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山东临沂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方式,聚焦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打出一系列公益诉讼“组合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27件,提起公益诉讼44件,以实际行动助力沂蒙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精准监督,民事公益诉讼剑指龙王河污染
6月10日,端午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临沂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刘娜就收到一个好消息:山东省高级法院已对上诉人曲某等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娜告诉记者,该案是山东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首例二审开庭审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此案一审判决由临沂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曹某、曲某、刘某、张某、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对其造成污染的龙王河生态环境恢复原状;如不履行上述义务,则由曹某、曲某、刘某、张某、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四个月内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41万余元,支付至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
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至4月,曲某、刘某、张某等人在没有通过环评审批的情况下,合伙进行铁钉镀锌加工,将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入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半程镇龙王河内,严重污染龙王河水质。唐某进行铁链镀锌加工,将产生的废水非法排入龙王河内,严重污染河流水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将该案移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年12月8日,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追究曲某、刘某、张某、唐某刑事责任。
刘娜告诉记者,曲某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受污染的龙王河生态环境并未得到有效治理,为此,临沂市检察院依法向临沂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获法院支持。
精心策划,让公益诉讼贴中心、暖民心
说到服务大局,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有自己的体会:“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跟一阵风,需要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检察职责认真策划,一策划就具体,一具体就深入。这个‘具体’就是要找准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切入点。”
据介绍,2017年以来,临沂检察机关突出“公益”,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和维护民生民利,每年都策划一到两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带动公益诉讼的全面发展。
今年,临沂市检察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开展了“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检察专项行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三个重点领域,强化内部力量整合,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衔接,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监督手段,加大对污染大气和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专项行动既能让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瞄准主攻方向,又能开阔公益诉讼视野,使工作落地有抓手、有载体。”履新三个多月的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神合广曾在临沂市检察院担任多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参与了公益诉讼试点和全面铺开的全过程。
蒙阴县森林覆盖率高,被称为“天然氧吧”,是山东省唯一国家级“两山论”实践基地县,保护森林资源环境成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2018年,蒙阴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发现,有5家企业侵占林地破坏环境,于是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马上行动起来,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收取了444万余元生态修复金,责令异地补种400亩公益林。
采访中,还有一个案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起案子曾经上了《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2016年10月,兰陵县大仲村镇的马某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用他人收购、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将从废旧蓄电池中拆解出的铅板冶炼成铅锭进行销售。兰陵县大仲村镇政府为处置废渣、废旧铅板、废旧铅酸蓄电池,支付处置费用37.3万元。经第三方测算评估,受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费用约为28.3万元。
2018年3月23日,兰陵县检察院就马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一案向兰陵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马某等人赔偿污染物处置费用37.3万元;并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恢复治理,若不能恢复土地原状,应支付土壤修复治理费用28.3万元。目前,该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
曾旁听该案庭审的一位人大代表说:“既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又帮助治理土壤污染,我给检察院点个赞!”
向前一步,形成公益诉讼一盘棋
公益诉讼中,临沂检察机关主动向前一步,多汇报、多沟通,赢得了各方支持。支持公益诉讼、自觉接受监督,渐成沂蒙人的共识。
自2017年起,临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列为“一把手工程”,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诉讼,共督促复垦耕地144.34亩,修复被污染土壤27.7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危险废物58.37吨,收回各类国有财产及专项资金2457.7万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21家。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认领任务,自觉接受监督,全力配合支持,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继续为大美新临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2018年10月9日,在市委常委会上,临沂市委书记王玉君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的汇报后提出了要求。
就是在这次常委会上,临沂市委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下发全市执行。
今年6月14日,记者来到费县的许家崖水库采访。站在大坝上,凉风习习,广阔的水面,碧浪翻滚,浩浩汤汤。
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东告诉记者,许家崖水库是山东省八大水库之一,是临沂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费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清理了拦水坝,堵住了污染源,让这个流域面积为580平方公里的大二型水库水位抬升了0.7米。
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介绍,他们在“为蓝天助力,与河(湖)长同行”专项行动走访调查时发现,有些人在汇入许家崖水库的河沟内擅自建造拦水坝养鱼,不仅对许家崖水库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而且直接危害居民用水安全。
2018年9月12日,费县检察院向费县许家崖水库管理处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处全面筛查,定位违章水坝,依法清理非法建造的水坝等违法建筑;加大宣传,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水库的日常监督管理等。
许家崖水库管理处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水面巡逻和陆上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对围库建坝工程进行爆破,用工1200人次,历时40天,清除违章水坝27处,取缔砂场11处,拆除牲畜养殖点58处,打击了水污染非法行为。
许家崖水库的库容更大了,水更清了,沿岸群众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自发给该县检察院送来锦旗,上书:“检察院建议落地,许家崖水库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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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3区、9县、3个开发区和1个旅游度假区,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临沂山清水秀、生态优美,是“沂蒙精神”的重要发祥地和《沂蒙山小调》的诞生地。这里的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原始森林密布、被称为“天然氧吧”的国家5A级景区蒙山就位于这里;沂蒙山地质公园于今年4月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这里水资源丰富,中心城区形成“六河贯通、八河绕城”之势,被誉为“不是江南胜似江南”的滨水城市。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
(文字:卢金增 匡雪 王洪松 图片:张兆玉 编辑:史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