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以来,我市误食有毒野生菌已致20人中毒,5人死亡
本报讯 7月16日以来,我市连续发生5起农村居民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导致20人中毒,5人死亡,为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市民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变识的野生菌。去市场买野生菌的时候,最好买曾吃过的而且是没有发生过危险的野生菌。
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学习正确鉴别或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家人、亲友、邻居、同事、同学广泛宣传此预警公告内容,从源头上防范使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施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