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唐开虎)7月29日下午,市人大召开《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学宾、董云昌、聂祖良,副市长陈世禹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宝友主持会议。
朱兴友指出,《条例》是我市在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在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作出了详细规定,为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法制保障,对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也能督促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
朱兴友要求,在《条例》的执法检查中,要突出问题导向,抓住《条例》有规定但没有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条例》还没有规定但已经出现的这三个关键问题。要把握检查政府贯彻实施的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方主体的现场管理责任以及《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这五个重点。要掌握方式方法,坚持实地检查、抽查暗访与座谈、听取汇报相结合,突出检查的随机性与针对性,分析存在问题和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朱兴友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检查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部署,落实责任、积极配合。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检查组成员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广泛听取意见,开好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使全社会广泛参与进来,形成《条例》贯彻实施的强大合力。要严守纪律规矩,坚持求真务实,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实际情况。
会上,陈世禹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他说,《条例》贯彻实施一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有效提升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但也存在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不严不实、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好督查检查,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会后,市人大将组织五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