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论坛 发表于 2023-6-1 20:03:43

云南省教育厅: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


5月30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致全省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详情如下↓↓↓



2023年高考在即,今年高考是党的二十大后举办的首次高考,也是实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乙类乙管”新形势下的首次高考,保障高考安全是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2. 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3. 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5.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6. 不得在考点、学校等周边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省“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2023年5月30日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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