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特约记者 李勤)如今,行走在师宗的街道上,随时能看到一辆辆没了发动机轰鸣声,没了尾吐白烟的纯电动公共汽车悄然驶过,成为县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开启了师宗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新时代。
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环保出行,激发社会大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热情,师宗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打开一路“绿灯”。
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发挥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撬动群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严格落实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市财政对市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再配套补贴25%的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公共充电桩按照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补贴。落实新能源汽车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政策。对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车辆,免征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优惠。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市对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电价政策。2020年底前,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多措并举支持充电服务企业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降低企业建设和营运成本。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类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实行停车优惠,2020年底前,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利用公共资源经营的停车场,提供对外停车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按半价收费。同时,开通新能源汽车办理登记“绿色通道”,对县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拥有15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提前预约后车管部门上门主动服务。放开新能源物流车进城限制,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轻型货车在城区货车禁行区域内除三个高峰时段外,不限路线通行,中型以上货车按规定办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据悉,今年师宗县将确保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0辆,新增公共充电桩115个,集中充电站2座。今后,新增一般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公务租赁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法执勤用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外,全部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