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石林锦达200套公租房竣工 申请需具备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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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勋章

曲靖论坛 发表于 2018-5-31 20: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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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石林锦达瓷业有限公司项目是2011年建设的公租房项目,是一项改善地方企业职工住房的民生工程。该工程位于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榕峰大道,共建设200套公租房,总建筑面积11725.6平方米,建筑高度19.05米,6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概算总投资1100万元,工程于2012年6月1日开工,于今年5月竣工。
近日,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及发改、审计、财政、住建等监管部门组成的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对已竣工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竣工资料进行了查验,在听取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该工程结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符合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在下步工作中,麒麟区将严格按照《曲靖市保障房管理实施条例》组织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租售并举”政策,为困难群众提供坚实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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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2.在本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本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二)住房情况
1.无住房家庭;
2.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
3.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家庭。
(三)收入情况
符合城镇中低偏下收入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70元。
二、需提供材料
1.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合租人)的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书,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书,单身人士填写个人单身承诺书。
4.工作和收入证明:
(1)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收入证明、劳动合同;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3)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才市场提供证明;
(4)灵活就业人员由现居住地社区出示收入、工作证明。
5.其他材料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力专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示引进人才证明;
(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提供受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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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微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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