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他不仅冒充已故小叔当“教练”,还敢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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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勋章记者勋章

花言巧语 发表于 2018-2-6 20: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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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员杨某的心中,丝毫没有法制观念。他先是仗着自己和已故小叔外貌相仿的特点,换了小叔驾驶证的相片,甚至冒充小叔当起了“教练”;后面又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1月30日,杨某栽了,被夜查的罗平交警逮了个正着,所有荒唐的事全部暴露。

当日19时30分,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云D4957学的教练车路检路查时,怀疑驾驶人杨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过检测仪测试显示结果为74mg/100ml(属饮酒驾驶)。随后,路面执勤民警将驾驶人杨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询问。

在进一步核查其身份证信息时,民警发现其身份证信息与驾驶证不符,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询问、劝说和正面引导,驾驶人杨某终于供述驾驶证的来历。原来杨某利用自己和其去世小叔相貌相似的特点,办起了偷梁换柱的事,将其小叔的A2驾驶证上照片换为自己的,并在2017年8月凭着这个假驾驶证顺利进入罗平某驾校做教练至今。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助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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