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13.9万工钱被抢” 家人投诉沾益警方“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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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8-2-1 22: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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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条网络信息让沾益警方伤精费神跑断腿,办案民警直呼莫名背了一回“黑锅”,假警情让警方“伤不起”。具体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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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下午16时24分,网民“阳光寻找”通过微博发文称:其在曲靖务工的弟弟刘某于1月10日晚结清一年的工钱共13.9万元,在驾车到银行存钱的路上被4个人持刀抢劫,13.9万元里包含工友工资。但在花山镇派出所报案后,十多天了还一直在找线索。拨打过曲靖市长热线,回复会督促办案,也联系过一些新闻媒体,都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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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之际,13.9万农民工工钱在辖区内被抢!”沾益公安分局看到微博信息后,对如此重大的民生警情信息,分局相关部门都没有反馈表示很疑惑。针对网络反映的内容,沾益公安分局迅速安排人员核实情况,第一时间向发生地花山派出所落实,该所反馈并未接到此案报警。为进一步核查案情,沾益公安分局又及时通过微博私信“阳光寻找”了解情况。据对方介绍,自己是刘某的姐姐,她非常肯定的回复:就是向花山派出所报的警,并质问为什么派出所没有报案记录?同时留下了刘某的联系电话。随后,“阳光寻找”再次通过微博发文称:持刀打伤抢劫13.9万元,这么重大的案情为什么没有报案记录?要求派出所答复,并附“沾益警方”与其微博私信截图。

沾益公安分局迅速向曲靖市公安局报告,通过在全市范围梳理警情记录,均没有接到此案报警。经对博文中提到的刘某务工公司和辖区用工单位全面核查,均无刘某的用工和发放工资情况。

通过与在四川的刘某电话联系,刘某也明确表示就是在花山派出所报的警。但问其务工工地名称、案发准确地点、所报警派出所的确切位置,刘某却始终无法说清,声称自己是外地人,对当地不熟悉。期间,他的姐姐“阳光寻找”还致电花山派出所,质问民警为什么没有报警记录,并电话向曲靖市公安局投诉花山派出所不作为。但向其了解警情,她始终无法提供进一步有价值的信息。

为尽快查清警情,沾益公安分局在多方调查无果的同时,再次致电刘某。此时的刘某却表示:钱能不能找回来无所谓了,至于如何查办案件是公安机关的事。致电他姐姐“阳光寻找”,对方称微博中所述情况均是其弟弟向其反映的,更具体的情况她也不清楚。1月24日、25日,警方发现,针对刘某被抢劫的两条微博相继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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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仍未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当事人又远在省外不能有效对接,为更快的查明情况,深入了解警情事实,沾益公安分局迅速派工作组前往四川省乐山市,找到刘某和其姐姐。经当面询问,刘某承认“并未发生过被抢劫”的情况,因没钱偿还亲戚的借款,无法向家人交待,故编造杜撰了被持刀抢劫一事。因其曾到过沾益花山,便跟姐姐随意编造了在花山派出所报警的荒唐事。至此真相大白。面对刘家姐弟,被折腾的民警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

依据微博反映的警情,沾益警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丝不苟地查明事实。最终查证本案并非警方不作为,而是当事人虚构案情,且明显偏激的通过网络发布不实言论,给警方带来消极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的警务活动。刘某因谎报案情扰乱公共秩序,鉴于其悔罪态度和身体原因,被依法从轻给予500元罚款处罚。

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刘某的姐姐刘某某通过网络发表不实言论,轻易投诉、指责公安机关不作为,已侵犯了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因其不属主观故意捏造事实,尚未造成重大危害,并深刻认识错误,主动通过微博向社会公开澄清事实,向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公开致歉,被给予批评教育。

罗国庆 余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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