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10时左右,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沾益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这件事情,让小编有些“好奇”,这个小伙到底犯了什么过错?
原来,1月25日20时20分许,王某驾驶云D*****号白色面包车在龙华大道上行驶,行经娄家山水泥制品厂门口路段时,与樊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樊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时,王某下车看见樊某受伤,遂驾驶肇事面包车“跑”回了家中。
第二天早上,王某的妻子发现车辆尾部受损,经再三询问,王某向妻了道出了实情。在妻子及家人的劝说和鼓励下,王某鼓起了勇气,决定投案自首。
投案后,王某带领民警指认了肇事车辆和肇事现场,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