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3时20分许,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官陈静走出江宁区法院,舒了一口气。此前,她负责公诉的5个速裁案件,刚刚审结并当庭宣判。
这5个案件中,三个是危险驾驶案,另两个分别是交通肇事和盗窃案,庭审时间共20分钟,每个案件庭审时间平均4分钟。
“自今年3月,江宁检察院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审查起诉程序不断优化。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集中审查起诉、法院集中开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在保障被告人基本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公诉人可不再询问被告人,概要发表公诉意见。”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虹说。
马虹表示,自2017年3月,该院提起首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公诉以来,共办理该类案件495件518人,占同期审结案件的74.66%。涉及罪名包括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重大责任事故、诈骗、滥用职权、受贿等30个。
了解到,江宁检察院案件量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因此,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既可缩短庭审时间,又能提升诉讼效率。
与此同时,为了优化配置司法资源,该院还扩大了该制度的试点范围:只要符合认罪认罚标准,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均可适用。
今年3月以来,江宁检方共批量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28批434件。
江宁检察院检察官陈静对说,对于这类速裁案件,江宁检方先将不同案件的嫌疑人传讯到场,集体告知、同时询问、同步具结,再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或简化制作审查报告。然后,批量向法院移交起诉,法院也批量开庭审理。在此类案件庭审中,检察机关单人出庭,不配书记员,摘要宣读起诉书和量刑建议书,不询问,不出示证据,不辩论。
据陈静统计,由于大多数工作已在开庭之前完成,每个速裁案件庭审用时平均4—5分钟。而简易程序案件,每个案件庭审用时也不超过15分钟。
据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虹介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快速高效的办案节奏可缓解被告人等待期间的焦虑情绪,又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从而使非监禁适用比例明显提高,促使犯罪分子真正认罪悔罪。然而,庭审时间这么短,如何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对此,马虹称,该院率先在全市与江宁区司法局签订了《律师参与检查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施办法》。由司法局指定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每周四到设在检察机关的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站办公,该院对犯罪嫌疑人集中讯问、具结,并由律师现场见证、提供法律帮助。同时,检察机关将案件电子卷宗拷至工作站电脑,以便律师随时阅卷,向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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