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三起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了化州纪委原书记陈重光打击报复案。陈指使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群众李某及其儿子被错误刑拘。
别看化州只是广东一个落后的县级市,但当年陈重光的落马却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和广东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一一牵出。
2007年,时任茂名市监察局副局长的陈重光为了得到职务上的调整,想方设法的打通关系,打听到了接近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的办法。
在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陈重光自述,“当时海南到五指山他(朱明国)家去认识的,好像他一般到清明都会回来一下,清明都会回家一趟。然后每年清明都会去看一下他,有时候50万,有时候100万这样地送。”
2008年,陈重光在朱明国的帮助下当上了化州市纪委书记。6年后因涉嫌严重违纪,陈被立案审查。2017年3月,茂名中院宣判陈受贿、行贿一案,他被判17年。
长安街知事APP曾经介绍过,2014年,茂名市纪委空缺出一个副书记岗位,陈重光希望能再次晋升。陈重光请到了时任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的求钟世坚帮忙,在钟世坚的帮助下,他顺利获得了候选人提名。
不过,在对提名人选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有人实名举报了陈重光的问题线索。钟世坚立刻出面打招呼,没想到正是这次“冒险”,彻底暴露了朱明国、钟世坚、陈重光等人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披露了这样一个细节:在广东省茂名市纪委立案查处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时,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曾打电话给茂名市纪委书记肖叶,让其“不要把事情搞大”。
经审理查明:陈重光为升任茂名市纪委副书记以及化州市委纪委书记,分别向时任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广东省纪委原书记朱明国等人行贿共计5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除了向“大老虎”行贿外,陈又因打击报复再添新罪名。2013年至2014年,群众李某署实名持续反映化州市长岐镇党委董某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任化州市纪委书记陈重光涉嫌包庇董某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
经查,陈重光先后多次收受董某的贿款,在处理李某对董某的实名举报时,没有深入核查,放任董某的违纪违法行为。陈重光在获悉李某反映自己包庇董某后,利用职权对李某进行打击报复,指使董某以遭受李某诬陷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李某及其儿子被错误刑事拘留并被执行逮捕。
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有的纪检干部执纪违纪,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抹案,有的则用权力小杠杆撬动大利益,甘愿被别有用心之人“围猎”,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中纪委、监察部公开明确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凡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都会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原标题为《中纪委点名的纪委书记 拉拢正部之外还打击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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