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称遭校外人员威胁反被起诉诽谤,北大:追究涉事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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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小白 发表于 2017-5-21 14: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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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17时43分,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发表《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表明,北京大学将对被龙某某起诉的学生提供尽可能的法律援助和相关支持,并把龙某某列入禁止入校名单,注销其上网账号。
  据《声明》中提到的网帖“龙江豪再回北大!并起诉受害者”描述,北京大学校外人士龙某某曾在北大课堂上语言“威慑”上课学生,并在手上玩弄刀具,被“威慑”同学在BBS上发帖说明后,被龙某某起诉刑事诽谤。
  5月21日,北京大学再次在其官微上发表声明,称“鉴于龙某某近期行为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学校已着手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大:依法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据署名为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声明》称,2016年11月,龙某某以未名BBS上相关信息侵害其权益、北京大学负有连带责任为由,以北京大学为被告,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在海淀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形成《民事调解书》,了结该案。
  《声明》表明,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方面、专家学者,将全力以赴,为被龙某某起诉的同学提供尽可能的法律援助和相应支持。《声明》还称,龙某某已事实上破坏了双方之前依法形成的民事调解,从即日起,学校相关部门将其继续列入禁止入校名单,并注销其上网账号。
  最后,《声明》称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将依法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5月21日中午,北京大学再次在其官微上发表声明,称“鉴于龙某某近期行为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学校已着手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权力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学和校园秩序”。
  回顾:北大学生称遭外校人员龙某某“威慑”
  5月20日,一则名为“龙江豪再回北大!并起诉受害者”的微信帖在网络快速传播,当日点击量超过10万。
  据该帖子描述,北大某同学上课时,被坐在旁边的龙某某指责声音太大,且龙某某在上课过程中多次向这位同学展示自己手中的刀具,令当事同学万分惊恐,此后该同学在BBS上发帖说明此事。 龙某某被北京大学保卫部拉入黑名单、禁止入校,后其起诉北京大学,随之与校方和解。北京大学给出了善后方案:龙某某被移出黑名单,并发放了校园网网关账号。

  但龙某某近日起诉举报他的当事学生刑事诽谤。根据中国青年网报道,当事学生发布朋友圈称,由于该旁听生的起诉,当事学生可能被限制出境、无法出国读书。上述帖子同时贴出了一张显示龙某某登录北京大学校园网的截图,以及有同学发现龙某某出现在北京大学校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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