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进一步改进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现状。7月份以来,曲靖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线上普法教育、窗口定点宣传、路面流动劝导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工作中,在市报纸、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及曲靖交警官方“双微”平台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权威解读,提高群众对电动自行车整治的知晓率和支持参与度。
到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小区、农村、街道开展精准宣传,讲解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政策、公布注册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有关规定以及交通违法处罚规定等,告诫广大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着力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
针对较多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骑电动自行车的实际情况,与学校建立宣传合作机制,利用“假前一课”和“警校家”微信群向广大学生家长及未成年人宣传并行、追逐嬉闹、逆行、飙车、多人乘骑车等违规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严重性,形成“学校+家长+交警”多重宣传面,切实提升广大未成年人、家长文明、安全驾驶电动车的意识,形成“每家每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氛围。
在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同时,开展路面劝导活动,教育市民应当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积极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7月15日上午,支队“创文办”和中心城区车管业务民警做客曲靖FM91.0“大家帮”栏目,重点宣传电动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性、平稳性、有序性。
专门设计、定制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单和展架下发中心城区交警大队,放置在交管业务窗口,用于开展“办牌证、戴头盔、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交通宣传。
加强社会面宣传,利用12123短信平台、重点驾驶人微信群和城区路面LED电子显示屏游走电动车闯红灯、随意穿插、逆行、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宣传驾、乘电动车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使其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截至目前,已在各主流媒体平台发布专题新闻稿件17条,参与电台直播1场,设计海报6张,游走LED字幕200余条,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5万余份,发送提示短信114711条。为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市民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规范曲靖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良好环境,您有什么好主意呢?欢迎大家积极留言分享!我们很期待您的idea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