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累计预扣法等改革举措,让大众切实受益。
个税改革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者工作及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在推动个税改革过程中,多方协同的税收共治格局不断强化。
“截至2019年12月,我们公司员工个税同比下降近71%。”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负责人吴海莲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累计预扣法,不仅能让员工不折不扣地享受到减税红利,而且年末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很准确,极大降低了重新核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一年来,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实行累计预扣法等改革举措让大众切实受益。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周岁”之际,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多名企业单位代表和业内专家,共同“回味”一年来我国个税改革成效。
个人减税获得感倍增
山东金锣集团包装车间的工人张丽说起个税挺有感触:“我们车间一线工人月工资6000元左右,原来需要缴纳个税,现在‘起征点’高了、能扣除的项目多了,有的同事就不用缴税了。到手的钱一多,干工作也有劲,这真是全民受益的事儿。”
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的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空气能热泵生产销售企业。李浪是该公司科研团队中的一员。他拿自己两年同月份工资做了一个对比:2018年9月工资收入9562元,按照改革前的个税政策,实际缴纳个税431.3元;2019年9月工资收入9661.6元,实际缴纳个税45.2元,同比减少了89.5%。个税改革后12个月算下来,李浪已经累计少缴个税5500余元。
李浪说:“工资涨了,缴税却更少了,改革让我们的收入更多地落到自己的口袋里,这让大家对未来发展增强了信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引入了‘差别化’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由此确立了政府与自然人纳税人之间直接的税收联系,奠定了现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制度框架,在中国税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个人所得税的减少,直接增加了居民收入,提升了居民消费能力。2019年前三季度,反映居民消费活力的生活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2%,互联网批发和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6.8%,分别高于三产销售增速4.7个和5.3个百分点。
“个税改革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者工作及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系系主任毛捷告诉记者,据统计,个税改革后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不需要缴纳个税。
累计预扣法功不可没
在广大纳税人欣喜体验个税红利的背后,创新、科学的扣缴方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它就是累计预扣法。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年底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由于工资薪金所得要按月预扣预缴税款,为了使工薪所得纳税人按月累计预扣预缴的税款尽可能与全年应纳税款接近,减少纳税人第二年汇算清缴的办税负担,我国实行了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张斌介绍,累计预扣法是用从年初至当月的累计工薪收入,减去累计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对照年度税率表计算预缴税款的一种方法。对于综合所得项目中仅在一个单位有工薪所得的纳税人而言,按照这种方法按月计算的累计预扣预缴税款的准确度高,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汇算清缴的负担。
张斌认为:“按这一方法计算的各月应纳税款还具有‘年初低、年末高’的特点,在全年应缴税款一定的情况下,年初缴税少,年末缴税多相当于给予了纳税人‘递延纳税’的额外红利。”
大连新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绍虹认为:“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纳税款,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实际应缴的税款比较接近,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红利的同时,也减轻了年度汇算清缴的负担。这一方法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三方受益。”
在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曹女士告诉记者,以前按月计税,由于工资每月有差异,个别月份适用税率高、缴税也多。2019年在累计预扣法下,不仅个税年缴纳额少了很多,资金流也明显宽裕了,相当于让我们能“提前消费”。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供电公司财务经理张群介绍:“累计预扣法下,年度内个税缴纳呈现出前低后高的趋势,从现金流角度讲,纳税人可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相当于给纳税人提供了一笔小额‘无息贷款’,一定程度上帮助纳税人节约了资金成本。”
合力巩固改革成效
伴随新个税法落地,专项附加扣除、累计预扣法以及即将迎来的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继成为大众面对的新事物,也构成了税务部门的新考验。各级税务部门积极行动,通过系统合力不断确保个税改革扎实落地。
个税新政出台后,浙江税务部门全力出动:组织“面对面”专场辅导,“点对点”专家服务,调配业务骨干到个税专岗,组建政策辅导税务专家团队。同时还举行“走企业、听诉求”活动,上门对重点企业等提供“一对一”辅导。在专线咨询方面,增加线路、增配人员,抽调全省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充实到12366一线,快速回应纳税人及扣缴单位提出的各类问题。
“每个月工资都差不多,为什么这个月扣的个税比上个月多了?”2019年,上海市税务部门12366热线接到不少市民类似咨询。为此,上海市税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专题政策培训,上门走访调研,开设咨询专窗,点对点推送政策问答,开展重点精准辅导,细心帮助对累计预扣法存在疑惑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推动个税改革过程中,多方协同的税收共治格局不断强化。比如,海南省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借助地方政府、统战部门、商会等力量,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座谈会及专题讲座,解答企业代表关心的个税热点问题,确保纳税人尽享红利。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个税纳税人将迎来首次年度汇算清缴。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正式公布,广泛吸纳了公众意见,全力确保操作便利。比如办理年度汇算时,纳税人一般只需要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即可,并且税务机关还会按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相关数据的预填服务,尽可能减少纳税人填报申报表的工作量。
各地也积极行动,早做准备。申洲集团在宁波地区有员工4万多人,办理年度汇算时可能遇到的问题会多一些。对此,宁波市税务部门已经针对该企业制定了工作方案,计划组建由“业务科室+主管税务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组成的“个人所得税汇算专家团”,采取“驻点+在线”解答的方式,及时解决问题。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认为,即将开始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对于个人、扣缴单位、税务机关、征管系统而言都是首次面对的新事物,需要各方通力合作,提高效率,齐心应对好这一挑战。
多位专家表示,个税改革离不开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在税务机关全力保障政策落地的同时,广大个税纳税人也应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诚信申报,共同为我国个税制度优化贡献个人力量。(记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