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孙云霞)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责任重大,任务艰巨。1月3日,记者从曲靖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年来,面对新收案件持续增长的巨大压力,全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创新,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6718件,同比上升24.99%,结案24831件,同比上升30.99%,执结率达到92.94%,比上年增加4.3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82.54亿元。
一年内,全市法院先后开展“雷霆行动”“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百日会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法院“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执行到位率居全省第一。中院有财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2.75%,终本合格率和信访办结率均为100%。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8人、判处实刑4人,司法拘留409人,搜查818人次,罚款28人73.6万元,强制腾房352套,将16383名被执行人、2290个被执行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将20141名被执行人、2615个被执行企业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
一年内,全市法院优化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中院出台《关于完善执行案件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压缩中间环节,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对执行立案、执行实施、执行结案等关键环节强化流程监管,落实“一案一策”制度,加大催办督办力度,提高执行质效。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对执行工作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监督。利用执行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可视化管控。推行“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形成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执行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关于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的实施细则》,加强对信访、上级交办督办等11类案件的监督检查,由执行局和监察室分工负责,严惩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等违法违纪行为,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一年内,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市、县政法工作重点,推动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基层组织和网格员作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市中院、麒麟区法院与市房管局联通房产信息查控系统,实现在法院即可查可控的目标,提高了执行效率。
一年内,落实司法救助,体现法律温度。针对部分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致使申请执行人致贫,甚至陷入生活困难的情况,全市法院力争党委政府的支持,筹措资金用于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通过救助执结案件156件,救助224人次,发放救助款260.52万元,在助力解决执行难的同时,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2019年,曲靖中院执行局被表彰为云南省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罗平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嘉奖。